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按照锦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,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学院安全工作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,让学院师生过一个安全、愉快、健康的假期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隐患整改,落实安全责任
各科室、教研室、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,对本科室的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自查。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,要采取有效整改措施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对于自身无法整改的问题报学院和学校职能部门整改。
二、强化安全责任人制度
各科室、教研室、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人制度,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,确保突发事件及时上报,不得瞒报、迟报、漏报。
三、加强宣传教育,提高师生防范意识
(一)注意用电安全,确保消防安全。各教研室、实验室要做好假期加班教职工的用电安全宣传教育工作,各类用电设备要严格做到人走断电,因特殊用途不能切断电源的,要做好检查和防范工作,防止用电设备长期空载散热不良引发火灾。
(二)加强师生安全教育,增强安全防范意识。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员工开展以防火、防盗、防诈骗、防传销、防溺水、防人身伤害以及交通安全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,提高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。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假期外出的人身安全教育,避免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害。
四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护工作
按照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的要求,教职工假期期间倡导非必要不离锦,倡导就地过年。非必要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其他县(市)区或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检出市的其他县(市)区,确需前往,要在出行前按照程序向学院报批,返回前3日向所在单位报备,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。